114年「救國團嘉義團委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目 的:為鼓勵及奬助大學(專)校院、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之在學青(少)年, 努力進取、熱心服務,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凡設籍或就讀嘉義縣、市之大專校院、中等學校及國小之學生。
(二)品行端正、熱心校外服務於本年度達20小時以上且認真向學之學生。
(三)參加本團辦理大學(專)校院、中等學校或國小學校際性競賽或活動(如運動競技、藝文、培力營隊…等),獎勵表現優異之學生。
三、申請方式:
(一)凡合乎第二點第一款及第二款獎助條件之學生,得向就讀學校學務處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服務紀錄,經學校審核
後,轉請本會辦理。每校最多推薦申請案件為五件,請學校初審後擇優推薦。
(二)依第二點第三款獎勵參加本團辦理校際性競賽或活動表現優異之學生,將依活動辦法發放獎(助)學金,以資鼓
勵。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或本計畫經費用罄即提前截止,請及早申請以免向隅。
五、獎助名額及金額:視本年度經費及申請情形酌予調整。
六、核發方式:經核定通過者將致送至各校,並由各校擇期頒發獎狀及獎助學金。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所填資料若有不實,或經查證服務時數與紀錄不符者,取消其申請資格,已領取者應全數繳回。
(二)所有申請資料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存檔。
八、洽詢電話:救國團嘉義團委會 活動組 廖小姐 05-2770482分機223
九、相關辦法及申請表件,請至救國團嘉義團委會官網下載: http://cyctc.cyc.org.tw/download
十、附 別: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保留修正與最終解釋之權利。